铁路物流企业内部管理文件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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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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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办法
为了保证公司服务过程的可追溯性,保证标识的正确设计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司标识的分类及用途 1、服务性标识: 公司工作服、车辆上的公司标志,各营业部灯箱,用于顾客识别我公司服务的标识; 2、货物标识: 公司快运专用货签、北京局行包货签、安全标志,用于识别货物种类、到发地点、收发货人信息、件数、货号,以及货物在运输服务过程中对搬运要求的标识; 3、包装材料标识: 用于货物包装的打包带、胶带、包装箱、包装袋等包装材料上的公司标识,用于顾客识别公司包装物的标识,保证因货物标识意外受损后仍能达到可追溯性; 4、区域性标识: 分拣中心标记货物到站的标识;用于货物分拣和发送的标识; 仓库中用于标识货物种类的标识; 5、可追溯性标识: 公司快运运单、铁路局包裹票、交接单,用于对货物运输过程提供证据,保证货物交接,追究不合格品发生的原因和责任,以制定措施予以纠正和预防的标识。
二、标识的设计、制作和获得 1、服务性标识、货物标识(不包括北京铁路局货签)、包装材料标识由公司电脑部进行设计,行政部负责安排制作和采购; 2、区域性标识专用于分拣中心,由分拣中心根据需要自行设计制作; 3、可追溯性标识设计制作按票据管理规定执行; 铁路局货签由专人到相关铁路部门购买; 以上标识获取后由专人保管,并按不同类型制作台帐。
三、标识的使用 各平台、分公司、营业部和标识使用部门,由专人领取、登记、保管各类标识。 1、各分公司、营业部库管根据制票员制作的运单和包裹票正确填写和粘贴货签。 2、运单和包裹票与货签一一对应,在运输全过程中进行交接传递,并保证其可追溯性。 3、货物标志直至顾客签收为止应保证其完整性并一一对应。 4、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产生货失或货损等不合格品时,通过可追溯性标识识别不合格品出现的原因。
编制单位:北京现代贯通物流科技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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