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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物流企业内部管理文件06
来源: 作者: 人气: 时间:2009-08-26
   合同评审规定

一、在合同签订前,准确理解顾客的需求,以确保满足合同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委托书和货物运输运单的评审及其他运输合同(包括有特殊要求的运输合同、到付运费合同、定期结算合同等)的评审。

二、职责
1、各营业部取货业务员、库管和制票员负责对委托书和运单进行评审。
2、其他运输合同由各营业部、分公司经理进行评审,主管总经理批准。

三、工作程序
1、委托书和运单的评审:
为满足上门取货和制票的要求,委托书和运单共同构成合同。委托书的内容由总公司统一制定、印刷和发放。分公司、营业部派专人负责统一请领和保管。以上工作由总公司统一建立委托书和运单的请领、保管制度。

(1)评审内容
a) 请顾客在填写委托书前阅读委托书各栏的内容和注明的合同条款,并认真解释顾客提出的问题。
b) 根据公司货物运输办理范围和货运时间,评审是否能满足顾客提出的运到地点和运到时间的要求;评审公司运输条件和办理范围是否满足委托书记载的货物重量、体积等内容。若不能满足客户需求,应向顾客说明并建议选择其他运输方式。
c) 根据国务院有关部委或法律法规的规定,评审顾客托运的货物是否需要提供货运证明,方可办理运输的物品或需要派人押运的物品,如果是需要提供运输证明的物品,请顾客出示有关批准部门的证明,否则不予受理;如果需要押运,请顾客办理押运手续。
d) 根据客户填写的委托书,检查评审委托书填写的品名、包装、件数与货物是否相符。如不符合请顾客重新填写,至货物和委托书相符。
e) 取货业务员或库管审核委托书的内容(收、发货人姓名、电话、地址、声明价格、付款方式和顾客是否签名等)是否填写齐全。若不齐全,请客户补填;如客户和收、发货人是同一顾客,又无法提供到达地址、电话时,应请顾客在收货人栏内注明“自提”。

(2) 取货业务员或库管通过上述评审后,在委托书上签字。

(3) 制票员按《制票作业指导书》的规定填制运单,并审核运单内容是否与委托书相符。

(4) 委托书签订后,当顾客提出修改意见时,由分公司、营业部负责人与顾客协商一致后方可修改,并将修改内容通知相关运输机构。

2、其他运输合同的评审

(1)分公司、 营业部将顾客提出的特殊运输服务需求,如本分公司、营业部能够解决的,报负责人解决,并记录存档;涉及其他部门需要网络运营部协调时,由相关公司网络运营部编制质量计划,并监督执行、记录、存档。

(2)根据质量计划编制的合同由各相关分公司、营业部评审是否能满足顾客要求,填写《合同评审记录》。如能满足,要求分公司、营业部和相关部门按规定提供服务;如不能满足应向顾客耐心解释。

(3) 在以上过程中需要其他部门参加评审时,请相关部门填写《合同评审记录》。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顾客提出修改合同时,双方协调一致后,经主管总经理批准,作为原合同的附件,填写《合同变更通知单》发放相关部门。

编制单位:北京现代贯通物流科技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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