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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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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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 新华社北京3月6日电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了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十一五”时期要努力实现的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宏观经济平稳运行。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5%,实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城镇新增就业和转移农业劳动力各45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国际收支基本平衡。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产业、产品和企业组织结构更趋合理,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和就业人员占全社会就业人员比重分别提高3个和4个百分点。自主创新能力增强,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增加到2%,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 ―――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20%左右,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60%。 ―――城乡区域发展趋向协调。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城镇化率提高到47%。各具特色的区域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城乡、区域间公共服务、人均收入和生活水平差距扩大的趋势得到遏制。 ―――基本公共服务明显加强。国民平均受教育年限增加到9年。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社会保障覆盖面扩大,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达到2.23亿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提高到80%以上。贫困人口继续减少。防灾减灾能力增强,社会治安和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 ―――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全国总人口控制在136000万人。耕地保有量保持1.2亿公顷,淡水、能源和重要矿产资源保障水平提高。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基本遏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森林覆盖率达到20%,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取得成效。 ―――市场经济体制比较完善。行政管理、国有企业、财税、金融、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的改革和制度建设取得突破,市场监管能力和社会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对外开放与国内发展更加协调,开放型经济达到新水平。 ―――人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年均增长5%,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普遍提高,居住、交通、教育、文化、卫生和环境等方面的条件有较大改善。 ―――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法制建设全面推进,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加强,构建和谐社会取得新进步。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新华社北京3月6日电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方略,在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的同时,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要坚持把发展农业生产力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任务,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5亿吨左右。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加快建设国家农业科技创新基地和区域性农业科研中心。要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在保证粮棉油稳定增产的同时,提高养殖业比重。要加强农业服务体系建设。要完善农村流通体系,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快供销合作社经营网络改造和城市商业网点向农村延伸。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要延长农业产业链条,使农民在农业功能拓展中获得更多收益,发展农产品加工、保鲜、储运和其他服务。在增加非农产业收入方面,要推动乡镇企业机制创新和结构调整,注重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壮大县域经济。健全就业信息服务体系,引导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要继续实行对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加大补贴力度,完善补贴方式。促进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稳定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建立农业支持保护制度。严格涉农收费管理,禁止向农民乱收费、乱摊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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