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管理知识一、零售商与供应商的关系 供应商是零售商的大后方,是既合作以斗争的伙伴。所以,要与供应商建立平等互利的战略伙伴关系,要善待供应商,最终实现“双赢”。 二、管理规定: 1、总则: ①确保公司物流畅通; ②确保货单相符; ③熟悉合同相关条款,以此为纲严格执行。 2、目标:严肃合同条款 ①确认适货:包括条码、数量、质量、送货单、订单有效日期; ②监督执行:及时性、服务性; ③及时沟通相关工作内容。 3、内容: ①是否与订单相符,是否有正常商品验收要素(条形码、送货单等); ②商品验收态度; ③退货状况; ④对供应商考核和评估: a) 贡献度:送货额、销售额、利润额、营业外收入、促销支持。 b) 其经营策略评估:整个市场战略。 c) 行政动作评估:收货迅速,送货及时、退货及时。 d) 人员评估:供货商变动等。 4、沟通: ①可了解兄弟门店该产品相关信息; ②可了解市场该产品信息; ③赔品支持; ④促销支持。 5、目的:与供应商保持良好的关系 ①不违背原则,按事行事; ②与店长、课长交流其相关信息; ③收货及时,态度和气。 三、如何防范供应商的欺诈行为? 1、严格执行商品的收货秩序和验收标准; 2、防止供应商在供货中缺斤少两; 3、防止供应商以次充好,把不新鲜商品或日期不好的商品混杂在好商品内; 4、防止供应商在填写供货进价时低价高标。所以,应对照直接供货价格,检查供货单据的成本和零售价格,如果发现不一致的地方立刻向部门主管汇报; 5、如果发现供货商的单据所显示的品名、重量、规格、有效期、数量与实际验收不一致,应在供货商的单据上进行修改注明,并要求供货商签字。 6、经常发生供货错误的供应商都应被替换,特别是发生供货商偷盗卖场物品的情况,如果问题没有解决,应大胆地与供货商的上级联系。 7、对已经验收过的商品一定要及时入库交卖场各部门验收。 8、发现并阻止未经认可的商品进入卖场。 9、如果在验货时发现已损坏或过期变质以及与单据不符的商品应在单据上注明没收,并将这些货物搬出收货区。 四、对待供应商“十要”、“十不准” 十要 1、要对供应商态度友好 2、要平等对待每一位供应商 3、要对供应商讲信用、守承诺 4、要为供应商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5、要按合同规定要求陈列商品、结算货款 6、要爱惜供应商的物品 7、要合理使用供应商的赠品 8、要按程序和规定收货、验货、退换货 9、要维持供应商的合理权益 10、要及时向供应商宣传和解释公司相关业务流程及政策 十不准 1、不准有意为难供应商、对供应商态度生硬 2、不准私人与供应商直接发生购买行为 3、不准向供应商乱摊派(拉赞助)、乱罚款 4、不准指使供应商做事 5、不准将商品损耗转嫁供应商承担(索要商品等) 6、不准接受供应商请吃、请喝及克勤其它任何形式的娱乐活动 7、不准接受供应商任何形式的馈赠 8、不准私人或无故向供应商索要赠品 9、不准无正当理由随意向供应商退换货 10、不准违反合同规定和陈列原则随意移动供应商商品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