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发改服务〔2015〕181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台州市现代服务业
发展引导资金补助项目的通知
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发改局及财政局,台州经济开发区商务局(服务办)及财政分局,市级各有关部门:
为加快台州市服务业发展,充分发挥引导资金的政策导向作用,根据《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台政发〔2011〕41号)、《关于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台政发〔2011〕40号)、《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若干意见》(台发改服务〔2015〕 159号)和《台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台财企〔2015〕 2 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就组织申报2015年度台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补助项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和条件
(一)2015年服务业重大项目
1、申报重点:优先支持列入台州市服务业重大项目计划的项目,优先支持生产性服务业项目,优先支持省、市服务业集聚区内项目,优先支持省、市服务业重点企业的项目;重点支持创新性、示范性、带动性强,以及对经济调整优化和扩大服务业有效投资有较大带动作用的现代物流、商贸市场、养老产业、社区服务、人才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项目。
(二)政策兑现奖励补助
申报条件:符合台州市委、市政府、市级部门出台的相关政策意见和台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根据《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若干意见(台发改服务[2015]159号)》文件精神,生产性服务业政策奖励和补助自文件颁布日2015年10月8日起执行;其中第17条“生产性服务业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国际认证和奖项”是指“德国红点奖、IF奖、美国IDEA”国际设计大奖,以及CMME(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服务外包领域奖项。
二、申报材料
引导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申请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建设背景、建设内容、总投资、已完成投资、资金来源、经济、社会效益情况及申请理由等;资金申请表、项目投资明细清单(见附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
除了以上申请材料,申请单位还需根据项目类别分别上报以下材料:
(一)服务业重大项目
1、新建项目提供相关文件,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城市规划、土地征用、环境影响评价等;
2、提供项目投资明细清单。建设期较长、投资额较大的服务业重大项目再次申报市级资金补助,应剔除上次已申报补助的投资额。
3、2014年度会计决算报表。
4、其他当地发改、财政部门要求提供资料。
(二)政策兑现奖励补助
1、现代物流业政策奖励。
(1)仓储:物流仓储面积证明材料、现场图片。
(2)集装箱:2014年集装箱量证明材料。
(3)三方物流企业营业收入规模奖励:2014年度的会计决算报表。
(4)物流业装备升级改造:新购置装备、付款单据明细汇总清单,新购置装备正式发票、付款单据复印件及实物照片,新购置装备三年内不得转让的承诺书。
(5)推进物流信息化建设:信息化投资单据,付款单据明细汇总清单,新购置信息化软硬件正式发票及付款单据复印件。
2、生产性服务业政策奖励补助。
(1)融资担保服务:对担保机构为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提供低费率担保服务,综合担保费率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融资担保业务给予补助。担保机构提供担保业务清单(清单含担保企业,担保时间段,担保金额,综合担保费率,担保费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应补助金额等要素)。
(2)国际认证和奖项:证书和奖项复印件,“国际认证和奖项”政策兑现申请表由项目单位填写,见附件3。
3、服务业品牌和标准化建设:相关证明材料。
4、其他:市政府相关文件等。
三、申报审核程序
1、政策兑现等
申请单位向所在地发改局(服务业办公室)和财政局(财政分局)提出申请,各区发改局(服务业办公室)和财政局(财政分局)审核后,联合正式行文并附申请单位申报材料上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级有关单位直接向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申报。
政策兑现的奖励与补助如需审计核实的,由市里统一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相关审计费用不需申报单位支付。
2、因素分配的切块资金项目申报审核安排
申请单位向所在地发改局(服务业办公室)和财政局提出申请。申请单位同年同一项目只能申报一次市级专项资金补助,不得多头申报。经各发改局(服务业办公室)和财政局(财政分局)审核筛选后,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结合业态、成长性等分配资金,资金分配方案由各发改局(服务业办公室)和财政局(财政分局)联合正式行文上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复核公示后,市财政局会同市发改委下达项目补助资金通知。
项目投资核实,区里自行审核或统一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不再由企业自行委托审计,企业不承担相关审计费用。
单个项目的补助金额一般不低于40万元,不高于120万。项目补助额在单项核定额度内分配。在执行过程中,分配给各区的切块资金使用如有结余,市里结转到下一年度统筹使用。
四、申报时间
2015年度台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补助项目申报工作至2015年12月8日(周二)截止。
附件1:2015年度台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补助
项目申请表;项目投资明细清单;
附件2:2015年度台州市现代服务业切块资金分配表;
2015年台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补助
项目汇总表(切块资金项目)
附件3:国际认证和奖项政策兑现申请表
附件4:2015年台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补助项
目汇总表(政策兑现等)
联系人:台州市发改委 王 玮 电话:88511535
邮箱:tzfwyb@163.com
台州市财政局 汪志伟 电话:88209529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台 州 市 财 政 局
2015年11月12日
文件、表格下载:台州市发改委官方网站 现代服务业专栏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1月12日印发
附件1:
2015年度台州市现代服务业
发展引导资金补助项目申请表
金额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盖 章) | 所属行业 | |
法人代表 | |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手机)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帐号 | |
项目名称 | | 项目性质(新建、改建、扩建) | |
项目主要内容 | |
项目文号 | | 项目建设期 | |
总投资 | | 实际已完成投资额 | |
企业2014年度主要经济指标 | | 数 量 | 同比增长% |
营业收入 | | |
利润总额 | | |
税 金 | | |
从业人员 | | |
本单位声明提供的本次项目申报资料均为真实有效,若有虚假、遗漏、错误,责任自负。 (单位盖章) 法人签字: 年 月 日 |
项目投资明细清单
单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