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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营改增”试点后航运企业税负下降
来源: 作者: 人气: 时间:2014-02-21

 

自2012年12月1日全省交通运输业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台州市各级港航管理部门密切关注航运企业税负变化情况,走访全市20多家重点企业,及时了解企业经营动态、税负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确保“营改增”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2013年全市参与“营改增”调查的65家航运企业中一般纳税人46家(其中有11家企业由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19家。65家企业实施“营改增”后2013年共入库增值税税款3848万元。其中36家一般纳税人企业税负比试点前有不同程度降低,共减少增值税税负1812万元,单家企业减少税负最多为265万元;21家企业税负与试点前持平;8家一般纳税人企业税负比试点前有不同程度上升,共增加税负810万元,单家企业税负增幅最大为43%。

     从试点的情况来看,台州航运企业税负总体下降。一方面是因为当前运价低迷,航运企业毛利较低,因而企业的销项税额较低,增值税税负也较低;另一方面是企业的燃油费、维修保养费、港口使费以及有些企业新建和购买的新船可以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企业税负。但如果航运市场回暖,运价回到正常水平,企业的增值税税负必然会相应增加,在到达一定点后,“营改增”后的企业税收负担就会超过原征收营业税的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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