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召开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的通知 | 
		
			| 来源: | 作者: |  | 人气: | 时间:2011-1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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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文件 物联行字〔2011〕143号   关于召开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物流行业牵头部门、各地物流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研究决定,2011年12月18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时间、地点
 1.报到时间:12月17日下午13:30-18日上午在北京首都大酒店报到
 2.集合时间:12月18日下午14:00集合
 2.开会地点:北京人民大会堂
 二、参会人员
 1.受表彰的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2.全国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物流行业牵头部门负责人、物流行业协会负责人。
 三、其他事项
 1.由于本次表彰大会规模较大,参加会议人员多,为安排好会议,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所辖区先进集体代表、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本人(名单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批后另行通知)以及相关参加会议人员,并统一组织报名,并由专人带队参加会议。
 2.表彰大会全程活动将统一安排,参会代表统一入住北京首都大酒店,地址:北京前门东大街3号(电话:58159988转3208),北京代表可不住会,但需提前30分钟到首都大酒店统一乘车前往大会堂。
 3.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负责统一签到,领取会议资料等。
 4.参会代表食宿费自理,每人需收取会务费900元(含会议资料、人民大会堂场租及交通等费用)。请各单位务必于2011年12月10日前将参加表彰大会的代表名单、联系方式等传真至全国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  明、衣  薇、 颜普兵、孙  佩
 联系电话:010-58566588-156/157/158/150
 010-58566578(直线)
 传    真:010-58566588-158;58566580
 E-mail: zhm1599@163.com;  yiwei61@sina.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6号
 恒华国际商务中心C座15层(100045)
 附件:
  全国物流行业劳动模范表彰大会参会回执表 
                二 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抄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2011年11月2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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