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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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1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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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文件 物联行字〔2011〕143号 关于召开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物流行业牵头部门、各地物流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研究决定,2011年12月18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时间、地点 1.报到时间:12月17日下午13:30-18日上午在北京首都大酒店报到 2.集合时间:12月18日下午14:00集合 2.开会地点:北京人民大会堂 二、参会人员 1.受表彰的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2.全国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物流行业牵头部门负责人、物流行业协会负责人。 三、其他事项 1.由于本次表彰大会规模较大,参加会议人员多,为安排好会议,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所辖区先进集体代表、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本人(名单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批后另行通知)以及相关参加会议人员,并统一组织报名,并由专人带队参加会议。 2.表彰大会全程活动将统一安排,参会代表统一入住北京首都大酒店,地址:北京前门东大街3号(电话:58159988转3208),北京代表可不住会,但需提前30分钟到首都大酒店统一乘车前往大会堂。 3.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负责统一签到,领取会议资料等。 4.参会代表食宿费自理,每人需收取会务费900元(含会议资料、人民大会堂场租及交通等费用)。请各单位务必于2011年12月10日前将参加表彰大会的代表名单、联系方式等传真至全国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 明、衣 薇、 颜普兵、孙 佩 联系电话:010-58566588-156/157/158/150 010-58566578(直线) 传 真:010-58566588-158;58566580 E-mail: zhm1599@163.com; yiwei61@sina.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6号 恒华国际商务中心C座15层(100045) 附件: 全国物流行业劳动模范表彰大会参会回执表 二 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抄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2011年11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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